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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的若干指导意见

admin2年前 (2024-09-21)上海厂房招商527

  【法规类别】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【发文字号】金府[2004]14 号 【发布部门】80903E002 【发布日期】2004.05.28 【实施日期】2004.05.28 【时效性】现行有效 【效力级别】地方规范性文件

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的若干指导意见 (金府〔2004〕14 号)

  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 为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的积极性,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,促进我区经 济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,现就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: 一、奖励的范围 为本区介绍引进投资项目(房地产项目除外)的社会自然人(本区党政机关处级以上 领导干部及其他按规定不能享受奖励的人员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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